涤丝印花领带6BB-622967
2021-03-08 20:29:24 点击:616

第三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涤丝印花领带6BB-622967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第六章 罢免、涤丝印花领带6BB-622967辞职、职务自行终止与补选第三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向村民负责,涤丝印花领带6BB-622967接受村民监督。村民会议有权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第四十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涤丝印花领带6BB-622967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罢免要求应当书面提出,涤丝印花领带6BB-622967并列明罢免理由。第四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涤丝印花领带6BB-622967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提出罢免建议:(一)违反法律、涤丝印花领带6BB-622967法规和政策,不适合继续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涤丝印花领带6BB-622967(二)失职渎职造成村民利益重大损失的;涤丝印花领带6BB-622967(三)连续三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的。